目前高速公路无线监控系统主要是应用于抢险救灾、紧急事件现场监控、远程指挥调度等领域为了满足其特定应用环境, 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要求 通信畅通 无线监控系统应该能够确保通信系统的通信畅通,应该尽可能地扩大无线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的搜盖范围, 同时应确保监控系统设皿在通信系统充分扭盖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提供足够带宽通信网络确保网络通信的实时、稳定传输无线监控系统通信信号应有明确的传输频率,减少其他无线通信系统对其干扰。 无缝时接 无线监控系统的建立应立足于高速公路信息监控系统建设现状, 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监控资源。新建无线监控系统应该能够实现与现有视频监控平台网络传输平台、视频监控矩阵系统、信息数据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 标准一致 无线监控系统的建立在局部范围内是为高速公路路段信息监控服务但从高速公路信息监控系统长远发展目标与重大紧急事件处理等角度考虑无线监控系统应该纳入省级高速公路信息监控中心统筹安排的范畴之内。因此,各高速路段内无线监控系统的建立应该在信息数据格式、网络传输协议、视频图像信息编码与解码、数据备份等方面形成统一标准并能够与省级高速公路信息监控中心现有视频监控系统互通满足省中心信息采集、信息发布、决策支持等平台的各项要求。 易于升级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以及无线监控数据业务的延伸, 无线监控系统必然会出现升级改造的需求。 因此, 无线监控系统的建立, 应该在通信方式选择、网络荃站建设、无线终端选型、信息服务硬件平台、信息处理软件系统的选择与配备等方面充分考虑系统升级改造的难易程度和成本。特别是关于通信方式的选择应尽可能结合我国无线通信系统建设现状与发展规划进行。